無為而治


臺灣人總有種要不得的觀念,認為沒有大興土木,就不算有做事。於是乎,我們的森林保育要在原生林地裡去蕪存菁、我們的水資源保育要蓋水庫攔砂壩、我們的漁業管理政策要放流外來經濟魚種。除了宗教放生外,政府帶頭的大量流放近年來更成了生態保育的代名詞。

更進一步,因為如果不動工就等於束手就擒,所以非得做些什麼不可,才會看起來積極努力有成果。是故小孩必須補習,否則跟不上其他家也在補習的孩子;造橋鋪路自古被當成善行,然後就可以看到選舉前的颱風天還在鋪柏油;家裡擺設看久了,就一定要添加點元素進去,最好還要東西合璧不同風格雜交才有設計新意;過年即使每年貼得都是同樣的春聯,也還是要撕下舊的換上新的。坐在那喝茶看書就是閒著沒事,非得避免不可,至少也得上網貼個文按個讚;最好還要出國遊學走馬看花,才算是充分的人生。

當然,也不是說什麼都不做就是最好的,但如果不確定怎樣做才對的話,那不如別去碰。就像傷口,多半稍微消毒就好,不是非得塗一堆青草膏藥再蓋上紗布棉花透氣膠布最後再用繃帶打個蝴蝶結。這有點像穿衣哲學,或是養個自成循環的魚缸;雖不見得多做多錯,有些時候,要懂得適可而止,或是說,懂得減法的藝術。

主圖來自 PeoPo 公民新聞,此為這幾天苗栗縣政府的放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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