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要自我沈迷
Posted in 關於愛情 我說 on 晚上7:02 by 牧神感情一旦被撩撥起來,就彷彿野火燎原般一發不可收拾。不到一秒的接觸,短短一瞬的回眸,僅是一句客套話,就足以讓人數日難眠。
都怪某位自己不學好還硬拖我下水的混帳東西,自己被自己的深情迷得要死導致長期深陷其中執迷不悟,卻還在一旁替我煽風引火。這年頭甜蜜早就和從前的溫柔一樣,成為情場的票房毒藥了。單身公害不應該做些會讓人誤解的事,故作紳士地替女性拉椅子倒飲料之類,而比讓別人誤解更可怕的,卻是讓自己誤解。收到對方感謝的場面話便開始自以為行情也沒那麼差,想做也能辦的到,攬鏡自照甚至開始覺得帥了起來,下場就是亂葬崗上一抔土,湮沒於荒煙蔓草間。
依著名字在網上搜到了幾則消息,就藉此大肆妄想自己與她的種種可能,腦內小劇場真是可怕的存在,可以把一個人的現實感消磨殆盡。其實看照片完全不如記憶中的那般美好,不過人就是傻的,回想起她的跑姿仍是忍不住著迷。
悲哀呀!明明當下彼氏隨侍在側,是要肖想些什麼,這樣下去不就跟某傢伙同個德性了嗎?
前幾天獨自在吃飼料時,恰巧遇到她們倆出來共進晚餐,眼睛對上了零點幾秒,她似乎已經忘了我。本來嘛~一個人陷落只算沈淪,兩個人陷落才叫戀愛。
靜心吧!孩子!再撐一下下,再忍耐一小段時日,再修行幾個月,一切將不會有驚天動地的改變,但某天你會突然發現,所處的地方不同了,擁有的東西也多了。你努力了很長一段時間,忍受孤獨、嘲諷與歧視也夠久了,你自知算不上人中龍鳳但絕對值得另眼相待,你未曾欽羨那些幸運多了的親友,臥薪嘗膽只為了某天能取得別人早已擁有的一切,你知道世上沒有僥倖,至少不會出現在自己身上。夠了。上天再也沒能取走什麼,不存在的東西是拿不走的。
我會將這些一口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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